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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08年厦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工作,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08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旅[2008]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厦门市2008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厦门市旅游局导考办负责,具体报名、考前培训等有关事宜委托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实施。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厦门市居民和在厦门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外地员工;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未受过刑事处罚;
4、旅游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需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报名办法:
2008年厦门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6月1日—6月22日,网址: www.xmttc.com.cn;现场审核确认时间:6月23日—7月18日。具体报名办法见附件一。
二、培训
坚持“培训和考试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由厦门旅游培训中心制定2008年度导游员资格考试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时间、地点、课程设置、聘任老师及培训收费等,于6月15日前报市旅游局导考办审核、备案,并上报省旅游局。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二)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
1、笔试
(1)考试科目:
①《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100分;
②《政策与法规》与《导游服务》共100分(配分比例6:4)。
(2)命题内容:
限于2008年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办第三版第一次印刷发行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考试辅导教材即:《导游基础知识》、《中国台湾问题导游读本》、《政策与法规》和《导游服务》四本书。
(3)时间地点:2008年11月1日,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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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
下午14: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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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星期六) |
导游基础知识 |
政策与法规
导游服务 |
2、面试(100分)
(1)内容:景点模拟讲解、知识问答、语言与仪态等。
1)模拟景点讲解(50%):
①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中(即:鼓浪屿、清源山、湄洲妈祖文化、福州船政文化、屏南白水洋、武夷山、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古田会议会址、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
抽签决定模拟讲解的景区名称,然后自由选择该景区中的任意一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
②模拟讲解时间:8—10分钟。
③外语类考生须用报考语种的语言接受面试并加试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和外语对话。
2)知识问答(30%):2008年版《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内容。
3)语言仪态(20%):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4)考生进行面试时需提交以上九个景区导游词,每个景点导游词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
5)面试时间:从2008年11月3日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厦门旅游培训中心:林思焜 2028180、刘磊 2043148、马琼英 2029289、刘懿 202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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