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政旅[2008]62号
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
2007年度导游员年审工作已结束,鉴于目前仍有部分导游人员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年审,经研究,决定在六月初统一组织年审补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年审补办工作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具体办法、要求等按照《厦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导游人员审核工作的通知》(厦政旅[2007]140号)执行。
二、补办对象。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所属,2007年度应年审,但因故无法按时参加年审,并经审核同意补办年审的导游员。
三、材料报送。1、按《厦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导游人员审核工作的通知》(厦政旅[2006]40号)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报送材料(已上报的材料不必再报送);2、申请补办年审的导游员个人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写明未按时参加年审的原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和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在2008年5月23至27日前(周末时间照常受理)报送市旅游质监所统一审核,逾期不候。
四、资料审核。由市旅游质监所负责对参加补办年审的导游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2008年5月26日至29日。
五、培训组织。由市旅游培训中心组织补办年审培训,各旅行社、欣鹭导游服务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旅游质监所报送补办年审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及时到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2008年6月6日。
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市旅游培训中心统一开具培训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为6月11-13日。
六、年审写卡。培训结束后,各单位指派专人统一收齐本单位培训合格的导游员名单、培训合格证明和导游IC卡,及时到市旅游质监所办理导游IC卡年审合格信息输入手续,信息输入时间: 6月11日至6月 15日。
补办2007年度导游员年审培训实施方案
2007年度厦门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已结束,鉴于少数导游人员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年审培训,受市旅游局委托, 厦门旅游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年审补办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市旅游质监所审核通过,符合补参加年审培训条件的导游人员。
二、培训形式
年审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结合配套辅导资料进行自学等形式。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6月6日
(二)培训地点:厦门旅游培训中心。
(三)培训内容: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课程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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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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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主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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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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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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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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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旅游安全管理与保障
2. 2007年厦门导游投诉情况通报及预防
3. 导游-城市文明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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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凯
谢进元
朱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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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大厦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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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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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习十七大精神,投身跨越式发展
2. 厦门邮轮经济发展介绍及接待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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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彭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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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大厦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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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报名
经市旅游质监所审核通过后,于6月4、5日到旅游培训中心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五、考核形式
(一)考核内容:分考勤和论文两部分,两部分都合格方为合格。
(二)论文要求
1、论文题目:可从以下两个题目中任选一个为题,撰写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论文。
(1)和谐旅游,文明导游
(2)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与导游权益
2、格式要求:
(1)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正文统一用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
(2)论文前面必须注明:旅行社名称、姓名及导游证号;
3、各旅行社需将论文统一收集并装订成册(一期一册),并制作封面,封面需注明:旅行社名称、期数(第X期)、本期导游名单汇总、论文题目。
4、论文提交时限:
当期培训结束前提交。未按时提交、态度不严谨或抄袭论文者,视为考核成绩不合格。
六、培训收费:12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考核费等)。
七、联系方式
地址: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16楼
联系人:林思焜 联系电话:2028180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